低温箱内的温试验应在标准设定下保持规定时间,试验样品从低温箱中取出并转移到高温箱中,转换时间包括从一个取出和放入另一个箱的时间,以及在试验室环境温度下停顿的时间。
在试验进行了规定时间后,若不能立即开始从低温到高温或从高温到低温的下一个转换(例如过夜或周末休息等原因),则可以把试验样品保留在低温箱或高温箱中,最后一个循环结束时,试验样品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恢复程序。
恢复程序:
1、条件试验结束后,试验样品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,时间要足以达到温度稳定。
2、对已知类型的试验样品,有关标准可规定具体的恢复时间。
